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和督促检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举措,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整改期间,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推进会4次,定期汇报整改情况、整改进程及整改成果,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成效。
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整改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对标整改,聚焦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一个问题一套整改举措,严格将巡察整改各环节要求落实到位。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二是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三是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截至2月20日,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2个,申请中止整改1个。新建制度7个,完善制度6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
(1)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11月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政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实地参观了澧县历史陈列,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观看了党员教育片。二是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和《澧县民政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三是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未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澧县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创新实践,将澧县社会救助惠民政策清单纳入到《澧县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实施方案》中并下发,进行了学习宣传。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方式及标准的通知》文件,制定了分层次差异化的救助标准,明确了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家庭状况等因素确定救助金额和救助方式。三是印发《澧县低收入人口防返贫监测定期核查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建立了澧县防返贫监测数据共享和风险防范机制,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开展了低收入群体常态化帮扶工作,对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2.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有欠缺。
(3)“四个责任”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进行了自清自查并建立台账,形成了自清自查报告。二是整改期间,局党组专题研究相关工作。三是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4)清廉机关建设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澧县纪委监委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澧县民政局清廉民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澧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澧县民政局清廉民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澧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制定了《澧县民政局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在元旦、春节、高考、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
(5)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殡葬改革”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殡葬事务中心集体学习了《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三是成立了澧县规范殡葬行为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澧县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殡葬行业价格秩序的通知》。四是2024年9月召开了澧县规范殡葬行为工作动员会议,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了殡葬改革政策新规,印发了《规范殡葬行为告知书》《倡议书》,在城区范围内利用宣传车不间断、全覆盖的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新规。
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不牢。
(6)高龄补贴纳入工作不精细,有漏发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漏发的高龄补贴已进行一次性补发。三是对新增申报和退出人员认真进行了精准摸排,实行了动态管理。四是已通过村(社区)户外电子屏、村务公开栏、工作培训会等方式对高龄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五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7)儿童关爱服务和保护工作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全县291个儿童之家开展主题活动,巡察整改期间,大部分儿童之家都开展了相关主题活动,对未开展活动的村居儿童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查。二是多方筹措资金,扶持建设了6所有基础的儿童之家。三是对已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对象每月发放了生活补贴。四是通过十个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部门联动开展了“利剑护蕾·雷霆行动”防性侵安全自护教育活动,结合政法系统“法制宣传周”开展了宣传活动,利用6·19救助开放日在街心花园开展了大型的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防性侵宣传活动等。五是2024年3-4月完成了全县的从业人员查询,且每季度对新入职的人员进行查询。六是强化多元综合救助,2024年2月份成立了“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多元综合救助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多样的救助活动,如2024年10月开展的“温暖同行·关爱成长”活动、“找回心灵光亮”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活动等。
(8)社会福利院养老资源利用不合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8月份将澧西、澧澹两个街道四家敬老院整体搬迁合并至县社会福利院,提高了机构入住率,提升了管理效率。三是按照《澧县镇街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对养老院的日常开餐情况进行了监管。四是对全县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了自清自查,除部分中心正在建设中,其他整体情况良好。五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9)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电话等方式将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信息收集到位并补充完整。二是通过自清自查及电话回访清理出连续两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与各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对连续两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实地走访,系统了解了社会组织真实运营情况。三是所有涉民违规收费款项已全部清退到位。四是2024年12月,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股工作人员、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集中学习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五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对我县“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持续清理,预计于202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10)救助政策执行不严,低保审核、动态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镇(街道)民政所长集中学习了《澧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二是建立了《澧县低保动态管理机制》,精准认定低保对象、进退及时。三是对政策性保障对象政策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严把入口关,加强了对救助人员及金额的动态管理,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四是相关案件经审理已处理完结,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处理。
(11)违规发放资金且追缴不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高龄津贴工作培训会;2024年6月-10月组织全县各镇(街道)进行了残疾人两补相关政策学习。二是对不符合条件的高龄津贴、残疾人两补进行了追回。目前已追回大部分资金,接下来对不符合条件的高龄津贴、残疾人两补贴进行持续性追缴。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了高龄补贴政策宣传,对新增人员及时纳入并发放了“政策告知单”,各镇(街道)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公示。四是督促各镇(街道)每月异动数据,及时更新系统,同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按时与相关部门对接,每月进行死亡人员数据、残联持证对象、低保、特困对象、殡仪馆火化数据比对。五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2)社会救助渠道不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制了澧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位置图、救助范围及规程、政策解答、救助管理基本知识问答以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宣传页并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增加了出车巡查巡救频率,每周不少于三次城区巡查巡救。三是已与相关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交接工作,及时护送。四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3)志愿服务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申请中止整改
整改情况:已申请中止整改
(14)婚姻登记管理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设置了专门的网上预约办理窗口,网上预约的当事人到现场后无需排队,直接到预约窗口办理。二是邀请残联退休老干部为婚姻登记员进行了手语培训,并学习婚姻登记过程中常用的日常用语,为聋哑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优质服务。三是在520登记高峰日,对办公区域进行场地布置,设置了拍照打卡点,邀请了金婚老人为新人颁证,让新人领证过程仪式感更强;提供中午延时服务,确保当天新人都能顺利领证。四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5)落实统计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召开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三是明确规划财务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统计工作,制定了岗位责任制。
(16)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有力,往来账目未进行及时处理。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成立了民政局机关清算小组,下发催缴函,组织专人对暂付款进行了清理。三是召开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澧县民政局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四是制定了《澧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澧县民政局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明确至少每年对应收账款进行1次清理。五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按照流程对往来账目进行清理。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7)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少数同志请假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全局2024年书面请假情况做了自清自查并建立台账,未发现问题。三是制定了《澧县民政局机关食堂就餐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2024年9-11月对全局工作纪律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情况通报。四是组织召开全局作风建设推进会,会上违纪工作人员做了口头检讨,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五是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纪律制度,相关迟到人员已进行了书面检讨,社会救助事务中心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六是对2024年全局病假情况进行了自清自查,已补齐相关疾病诊断书、入院通知等。七是党组会集中学习了《澧县民政局机关综合管理制度》《澧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突出问题清单化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8)对二级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主要责任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成立了局财务监督工作小组,下发了对系统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安排表及检查通知,并对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中心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五是组织二层单位开展财务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及《澧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
(19)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已退回违规发放补助。四是2024年11月开展了津补贴发放自清自查,核查了2023年以来财务凭证,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五是召开了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政策法规。
(20)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已退回违章罚款。三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2024年8月,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集中学习了纪律制度及开展了批评教育整改会议。五是修订完善了《澧县殡葬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制度》,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和殡葬事务中心分别组织开展了学习。五是殡葬事务中心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建立了公务用车台账,严格执行租车管理平台规定。
(21)超范围支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召开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四是根据湘财综〔2022〕10号文件,相关人员对省级彩票公益金下达方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查看了财务资料及现场建设。五是2024年9月对所有镇(街道)实行了1次专项审计,未发现问题。六是修订完善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2)慈善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经澧县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制定了《澧县慈善总会资金物资管理办法》。四是明确要求并告知接受捐赠方提供了完备的项目方案、施工合同、预算表、决算表、验收单,并附整个项目进展图、验收图以及财务相关票据等资料。五是组织慈善办工作人员、各镇(街道)民政所长、社工、部分村(居)工作人员开展了《慈善法》《捐赠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六是12月下旬,对部分慈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问题。
(23)违规列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开展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捐资工作的通知》。三是违规资金已收缴。四是2024年9月开展了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资金的自清自查,未发现违规列支问题。
(24)工程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殡葬事务中心集中学习了工程施工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四是目前已将陵园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相关资料移交给相关单位进行严格审查。
(25)办公用品领用和公务出差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及工作人员出差备案等相关规定。二是指定专人保管发放办公用品,完善了外出备案登记制度。三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过紧日子思想树立不牢。
(26)打字复印费过多,部分二层单位存在发放工作服且价格偏高、采购棉被单价偏高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澧县民政局机关综合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五条措施》。三是修订完善了物资采购管理和打字复印登记制度,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四是采购价格过高的已由供货方写出价格说明,棉被运费已退回。五是相关二层单位制定了工作服发放方案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六是分管负责人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5.财经法律法规执行不严。
(27)违反党政一把手“三不直接管”的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已公示班子成员的分工、职责权限,以及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工作流程和执行情况。三是成立了民政局理财小组,明确专人履行签字审批手续,一把手履行好监管职责。
(28)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信息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4年11月组织召开了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2024年11月清理了应录入而未录入的固定资产并已补录至财政系统。四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
(29)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11月组织召开了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澧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三是2024年10月将巡察发现的两笔错账进行了调账纠错,同时对近三年财务账目进行了自清自查,账务处理总体规范,细节问题已及时更正。
6.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屡禁不止。
(30)局党组担当作为主动性不够,未及时处理群众的需求、纾解群众的困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对部分居家上门服务对象进行回访,7月组织开展了护理人员培训,并进行了“一对一”教育指导。二是2024年10月对部分镇(街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进行了入户走访。三是2024年9月制定了《澧县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四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2024年7-8月对各镇(街道)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出违规使用的资金进行了追回,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六是制定了《澧县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对关爱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
(三)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31)“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澧县民政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要求各股室和二层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均主动提交党组会研究。二是局办公室提前收集党组会议题,并提醒各党组成员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需通过集体研究。三是分管负责人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2)新官不理旧账,个别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滞后。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召开了工作会商会,会议明确了该项目决算程序。现正与所有施工单位进行衔接,并收集所有与工程决算相关的资料,目前十六个施工、采购合同中电力安装及空调设备两个项目已出具结算报告,主体工程、泵房及大门工程、电梯工程已完成了第二次对审、室内装修工程已完成第一次对审,其余项目已完善了所有建设资料并交至相关单位,正在等待评审。
(33)违反局党组决议提高临聘人员工资待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责任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相关二层单位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直接责任人已写出书面检讨。三是违规发放资金已退回。
(3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的党员谈心谈话记录表进行了整理完善、建立台账。对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对2022年支部换届选举资料进行了自清自查,并建立了台账。三是结合“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局属各党支部分别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四是制定了《澧县民政局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落实。五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六是2024年9月组织局属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开展了第三季度党建业务培训。
(35)党组织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机关党支部、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党支部以及殡葬事务中心党支部对2023年党员讲微党课情况进行了自清自查、建立了台账;社会组织管理股对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管理的五个功能性党支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清自查、建立台账。三是局属各党支部分别集中学习了《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工作方案》《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等相关内容。四是局属各党支部将党员积分、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五是局属各党支部制定了2024年和2025年度微党课讲课人员计划安排,确保支部党员讲微党课全覆盖。六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七是2024年9月份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党建业务培训会。八是2024年12月对局属各党支部进行了党建工作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九是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换届选举事宜,选举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班子,将以澧县红云公益联合支部委员会为基础,整合五个支部组建联合党支部,选举出支委班子成员,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
(36)临聘人员和社工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集中学习了《澧县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清理整治“吃空饷”、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澧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三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对编外人员情况进行了规范清理。五是局党组明确了在编在岗的具体人员负责会计和出纳工作。六是根据每个镇街配备一名社工的工作要求,经局党组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研究决定,调剂了社工岗位,确保每个镇(街道)有一名社工在岗。
(37)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擅自增设内设股室。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未成年保护室、综合室进行了挂牌。三是局党组会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分别集中学习了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三定方案”。四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重新调整制定了《澧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待报送先关单位审定通过后,结合全局人事调整,党组再发文明确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内设机构的室主任。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轮巡察整改问题纠而复发。
(38)采购程序不规范,部分二层单位采购物资未通过电子卖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局机关和独立核算的二层单位账目进行了自清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修订完善了民政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儿童福利中心制定了电子卖场采购制度,组织召开了全局财务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四是已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卖场采购工作。五是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六是修订完善了《澧县民政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县民政局党组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恪尽职守、忠诚履责的责任担当,以坚定不移、敢于斗争的实干精神,以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增强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扎实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局党组各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事项,带头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到位。
(二)纵深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突出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做到问题不反弹,对阶段性完成、未完成问题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要求继续抓好整改销号,确保全面改、改彻底、改到位。
(三)深化成果运用转化。坚持以巡察整改推动民政工作提质增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思想相融合,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工作实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3221323;电子邮箱:lxmzjxx@163.com。
中共澧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