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正文内容

【巡察整改】中共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25年06月13日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委(以下简称交警大队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交警大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大队党委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抓好整改。针对34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整改期间,大队党委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实行一对一调度跟进,对疑难复杂的问题集中“会诊”、对症下药,集中力量整治顽瘴痼疾,保证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整改,大队党委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制度、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队伍管理正规化建设,有效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推动了全县公安交管建设高质量发展。

大队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其作为一项必成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党委会、队务会等不同形式场合,都反复强调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凝聚全警力量抓实抓细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党委书记率先垂范,直接认领了11个问题的整改。并经常组织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着重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深入落实。在党委书记的示范带动下,一些疑难问题及时被发现,并作为一对一攻坚推动,使整改销号进展顺利。

截至2025年3月21日,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修订或完善制度10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 反馈问题: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扎实。

(1)党委成员未带头参与主题教育学习研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支部、车驾管支部书记讲党课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研讨活动,加力补学,研讨互促;二是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相关班子成员和两位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相关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两位支部书记写出了书面检查;四是党委班子成员于2024年10月22日组织集中学习了“三会一课”等相关内容;五是在2024年各支部组织生活中,所有党委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年度学习重点专题,制定了大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于2024年11月21日集中组织开展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理论宣讲活动;三是按照计划,每月认真开展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

(3)“四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党委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党委会、党员大会等展开集中学习;二是相关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处置能力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于2024年9月3日参加了省总队关于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视频会议,会上统一学习了相关内容;二是9月1日,大队开展媒体宣传培训会,会上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学习。

3.发挥核心职责职能不到位。

(5)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在每月的队务会上对各中队办理的一般案件案卷进行讲评,重点指出了案卷中存在的程序瑕疵、法律依据不当等问题并加以整改;二是制定了法制学习及培训计划,先后多次组织了法制学习、执法培训;三是分管法制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党委书记对分管法制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五是由分管法制负责人对相关中队长进行谈话提醒、对责任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六是聘请了专业人员加强案件自清自查、质量评查,责令各办案单位对通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七是完善了大队《内部执法监督管理制度》《集体研究决定重大案件处理制度》《重点案件法制巡查预警制度》《案件审核审批制度》。

(6)醉驾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超期、移送起诉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法制股对中队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培训;二是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对相关办案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清理了2023年以来的重点刑事案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成立了执法监督委员会,建立了错案责任追究机制。

(7)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大队制定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各中队民辅警先后开展了13次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为学习重点;二是先后开展了11次交警综合平台熟练使用培训会。从系统中随时对办案进度进行监督;三是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对相关办案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对涉及案件未裁决未缴款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催收,现已收款20%。

4.清廉建设落实不力。

(8)清廉建设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二是4月底组织110余名民辅警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了《忠诚与背叛》警示教育片,班子成员、二层骨干开展了谈心谈话;三是党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党委书记在“七一”为全队党员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严守“六大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五是整改以来共进行作风纪律督导9次,并下发了督察通报。

5.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9)未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接待场所设置不规范,对群众来访无登记无台账,信访渠道不够畅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4日大队党委专题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设置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张贴信访路线图、导引图,畅通信访渠道,制定了大队信访工作制度,由值班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四是做好了群众来访登记及信访工作台账,实行领导包案化解。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

6.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0)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实行文件会签制;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有廉政风险的重点岗位经大队党委会议研究,进行了个别的调岗;四是经大队党委会议研究,采购了酒驾血检样本的智能生物检材转运设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五是严格执行执法监督管理制度。

(11)纪律作风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由大队纪委书记对相关中队长进行谈话提醒、对当事民警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开展纪律作风督导9次,并下发了督察通报;四是积极查处群众投诉,先后有2名民警受到警告处分、1名辅警被开除、3名辅警被留用察看处理。

(12)落实纪检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8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二是党委书记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纪委书记对未报备人员集体谈话提醒;三是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监察室每月开展了纪律作风督导,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对队伍中的违纪问题已提交大队党委处理。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3)公车用油管理失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分管领导对所有相关民辅警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相关二层单位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三是违规资金已全部退还;四是加强自清自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五是完善了一车一卡、台账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审核公车加油情况,没有再出现类似问题。

(14)重复报销差旅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澧澹中队退回了超标准报销费用;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四是2024年9月11日由装备股组织内勤,加强了对差旅费报账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五是全面自清自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六是督促财务人员严格对账的项目、事由、金额、时效等审核把关。

8.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5)存在特权思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了上班考勤制度;三是对相关逆行车辆的民辅警依法进行了罚款并扣分的行政处罚;四是分管领导对相关民辅警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五是下发了相关处理通报,党委书记专门上了一堂纪律党课,并组织全体民警观看了廉政教育和警纪警规警示片。

(16)述职述廉走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相关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实行了材料由政工室初审、分管领导复核、党委书记审核的三级会审制。

9.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17)财务款项未直接支付给第三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4年9月11日对大队内勤开展了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培训会;三是2024年1月起按财务程序将报销的费用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四是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五是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18)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分管领导分别对装备股财务审核负责人、基建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对所列财务项目补充完善了相关附件资料;四是2024年9月11日组织各二层单位内勤对报账要求及知识进行培训;五是严格了票据审核,票据不完善的一律不予报账。

(19)财务报销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二是由大队纪委书记对时任财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2024年9月11日对各二层单位的内勤进行了财务培训;四是全面清理了本单位工程项目,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10.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20)送考下乡未发挥实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从2024年5月起,摩托车驾驶证送考下乡工作由驾管所移交给车管所,该工作由车管所组织实施,相关辖区中队协助完成;二是车管所将参考条件及要求告知给辖区中队,由中队安排人员到村(居)进行宣传并收集参考人员信息;三是增加了送考下乡次数,每年至少安排三次送考工作。车管所接手该项工作后安排考官6人、科技维护人员1人,2024年共开展了三次送考工作。四是为方便群众,车管所添置了一台移动自助体检机方便群众体检,减少群众往返路费等费用。

(三)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问题情况

11.“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21)违规决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违规决策问题,由党委予以了纠正。

(22)重大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班子成员2024年11月18日组织集中学习了党委议事制度,凡重大支出都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分管领导对经办人、财务审批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四是相关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3)项目建设先施工再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先施工再研究的项目进行了清理,除程序违规外不涉及其他问题;三是分管领导对装备股基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负责基建人员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严格按“三重一大”的要求开展工作;五是加强了监督,没有再发现类似问题。

12.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

(24)党建述职照搬照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三位支部书记写出了书面检查,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大队2024年11月 29日组织对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

(2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党委书记对分管负责人、政工负责人及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党委书记、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分管负责人对五名支部书记开展了谈心谈话;五是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了“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六是2024年10月大队政工室开展了三季度党建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督查通报,对督查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13.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26)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体班子成员2024年10月22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全面开展了换届选举自清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14.选人用人不规范。

(27)超审批数聘用编外人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大队班子成员2024年10月22日专题学习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条例》及《澧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三是党委书记对分管负责人和政工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2024年9月县公安局委托县人社局,统一对辅警实行了公开招录,并分配2人到大队工作,大队对没有录取的2名实习人员已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大队所有门卫、炊事员等临聘人员已按照政策实行了劳务外包。

(28)依岗聘人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大队出台了辅警加强岗位学习和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对37名晋升学历的辅警增加了基本工资;三是大队党委对驾管所初中学历辅警席某进行了劝退并解除了劳动合同;四是由公安局委托人社局统一对辅警的招聘工作实行了公开招录,并分配到2名辅警。

15.绩效考核管理形同虚设。

(29)绩效考核缺乏激励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9月27日,大队组织各二层单位召开2024年绩效评估评价体系修改商讨会;二是10月8日,大队出台了新修订的《2024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办法》;三是大队分管领导对2024年度绩效考核排名最后的三个股室中队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6.惠警暖警作为不够。

(30)关心关爱基层民辅警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澧澹中队办公及宿舍楼进行了改造,新建了卫生间,对食堂用水进行了改建;二是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各基层中队的办公生活条件进行了清理,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改善。已对码头铺中队值班备勤室、会议室等进行了维修,已对城头山中队生活楼和停车场进行了改造等;四是从多方面入手关爱民辅警,如组织民辅警按照规定进行了年休假、组织民辅警体检、开展心理讲座等。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情况

(31)超编制使用公车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超编车湘JK3977、湘J713A7已交国资中心进行处理;二是分管领导对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民警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2024年9月19日组织全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五是开展了全面自清自查,没有发现新的问题。

(32)上轮巡察报告“监督执纪不严”的问题,截至本轮巡察该问题仍未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违规问题调查核实;三是经党委集体研究,对问题中指出的同志作出了诫勉谈话处理;四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内部执法监督管理制度。

(33)为了整改“程序违法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某酒驾卷宗中的询问笔录的日期进行了纸面修改,又出现逻辑错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分管法制领导对该案的主办民警、当时负责整改的民警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在每月的队务会上对各中队办理的一般案件案卷进行讲评,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制定了大队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并每月组织开展。

(34)辅警党员管理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所有辅警党员党组织关系均已转入大队各支部;二是所有辅警党员按时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落实专人专责,加大力度,强化攻坚,务必确保整改全部完成。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抓好问题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检视整改情况,主攻顽瘴痼疾,狠抓落实落细,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抓好整章建制。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发现管理上、制度上的漏洞,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细化工作措施,解决好制度层面的问题,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3224827;邮政信箱:澧县澧西街道津澧大道1538号  415500;电子邮箱:1979368548@qq.com。

 

 

中共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