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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澧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市委提级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23年07月17日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澧县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提级巡察。2023年2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澧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澧县纪委监委机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先后组织召开4次纪委常会会议、5次巡察整改推进会研究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全面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一是层层压实责任。第一时间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潘莉同志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形成了“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机关室部具体落实”的巡察整改责任机制。二是狠抓督导落实。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巡察反馈问题分解成40项具体任务120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挂图销号办理,每月15日、30日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调度。三是深化整改成果。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将巡察整改与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治难题与谋长远相结合,补短板与促全面相结合,不断密织和加固制度的笼子,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潘莉同志始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亲自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截至5月23日,巡察反馈的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长期整改1个,新建制度16个,完善制度19个;开展自清自查9项,专项整治9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把握职责定位不够精准。

1.全面学习中央和省市精神有欠缺。

(1)日常学习热情不够高。以工作为由请假缺席学习或不专心学习的情况较为普遍,对一些论述只是泛泛而学,浅尝辄止,缺乏深层次的互动和思想交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澧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每月制定理论学习具体方案,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结合干部教育整顿工作,制定了集体学习方案,每周四、周五分类分批开展集中学习,先后组织2次集中测试,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三是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向每名干部下发了学习目录清单,要求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四是组织督导组对干部学习情况开展督查,并在全体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确保日常学习走深走实。

(2)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联系实践不紧。学习指导安排上不够精细,深入学习没有计划,如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细化到具体工作、履行监督主责、为民办实事行动中还需进一步思考和发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和责任部门。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月月讲堂”、主题党日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领导带头认真学、全员深入系统学的良好学习氛围。三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印发了《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细化到2023年纪检监察主要工作任务中。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二是纳入《2023年澧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主题党日”、月月讲堂活动等,加强常态化教育。三是纳入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清单,开展监督检查。

2.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实不细。

(4)传导压力不够。少数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全县各单位党组织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工作重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督促全县各单位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将“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清单,作为日常监督重点。三是印发《澧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清单化管理的实施办法》,明确各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四是对全县部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督促进行整改。

(5)较真碰硬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了2020年以来涉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二是对纪检监察室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各纪检室注意“关键少数”问题线索的办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核查,从严追责问责。三是印发《澧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清单化管理的实施办法》,将“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日常监督清单。

3.履行监督主责不严不紧。

(6)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同级监督存在疏漏,平时提醒不够,对下级监督不够到位,未按要求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部分单位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对重要部门日常监督手段不硬 。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先后5次在县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与典型案例,并向所有县级领导书面转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的工作提示》,加强同级监督与提醒。二是制定澧县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要点,加强与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四是出台了《纠治“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专项整治。联合县委办出台“监督检查考核事项纪律要求十条规定”,加强对“督检考”监督检查。五是印发《澧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清单化管理的实施办法》,提升日常监督实效。

(7)专项监督和整治不够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少,会议调度、现场督促有欠缺,导致部分单位不够重视。部分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回头看”,加大问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出台了《澧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澧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拨付流程》等7项制度。二是持续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问题线索。评选清廉项目工程4个,积极营造清正廉洁氛围。三是对市委巡察指出3名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投资入股或担任法人代表问题进行核查。四是重点紧盯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违规补课等问题,深入开展全县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8)推动监督贯通协调不够有力。与巡察机构协同配合不够,专项整治、巡察监督、监督检查信息未及时互享,巡前沟通交流不够,巡中与巡察组研判问题线索较少,巡后线索办理迟缓,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巡前沟通交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内设机构积极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二是加强巡中分析研判,组织相关内设机构积极参加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三是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重点督办。四是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清单,建立了“四联工作法”监督机制,加强整改日常监督。

4.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深不透。

(9)以案促改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普通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二是在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杨守华案“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系列财会领域案件,专题召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暨加强全县基层财务管理系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会商会,督促县财政局、县农经站牵头开展全县基层财务治理。三是对2021年以来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进行监督检查和“回头看”。

(10)对受处分人员执行情况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部门所涉问题人员情况进行核查并责令整改。二是下发《关于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清查的通知》,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三是召开全县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单位做好自查自纠。

(11)以案促学缺乏力度。经常性开展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不够,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干部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相关典型案例通报下发至各单位,组织各单位“一把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2022》,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将纪法教育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举办“家庭助廉 团团圆圆”主题活动,组织全县各单位“一把手”配偶观看《家风警示录》,共筑家庭廉政防线。三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通过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家风警示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常态化通报学习各类典型案例等加强内部纪法教育。

5.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树得不牢。

(12)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二是制定《澧县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对乡村振兴领域10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联合县委办出台《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纪律要求十条规定》,严明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十条“严禁”,为基层减负。四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五是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回头看”。

(13)对信访化解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下发通报、现场督导、通报批评、约谈、纳入全县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等方式,加强压力传导,全力抓好重复越级访治理。二是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全力抓好信访积案办理。三是落实首办责任制,严格受理告知、优先办理、沟通联系、办结反馈、征求意见等实名举报办理工作要求,全力做到群众满意。

6.“清廉澧州”建设措施落实欠扎实。

(14)委机关内设机构之间配合不到位,清廉建设日常工作部署比较虚,不够具体,工作推进不平衡,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各单位清廉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到每月日常监督工作提示,明确各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重点,强化协作配合。二是深化“清廉大厅”建设,组织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清廉大厅”建设现场监督检查,开展“放权赋权回头看”专题调研,摸底全县镇、村以及园区事项下沉落实情况。三是制定了2023年清廉澧州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各清廉单元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加强指导督导。四是对13个市级样本现场督促指导验收,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并报市级确认。开展县级清廉单元样板建设,选树52个清廉单位作为2023年县级重点建设清廉单元示范点。五是建强廉洁文化阵地,营造守廉、尊廉、崇廉的社会氛围,介绍澧县清廉村居建设成果的《清风处处是吾乡》得到省纪委推介。

7.“三转”未完全执行到位。

(15)自身未专职专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三转”工作有关要求,深刻领会“三转”内涵,确保在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通过与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沟通对接,澧县纪委监委已退出招商引资重点责任单位,不再承担招商引资任务。三是通过与县财政局积极沟通对接,已调整预算方案,澧县纪委监委不再承担非税创收任务。四是对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

(16)对下级纪检机构“三转”监督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责成相关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三转”要求迅速调整分工,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对全县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其他镇(街道)纪(工)委“三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三是对相关单位“三转”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专岗专责。

8.协助统筹部署巡察工作仍有偏差。

(17)正确理解“县委巡察办是党委工作部门”政治定位不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县纪委常委会上组织学习了《巡视工作条例》、巡察整改有关文件等精神,明确纪委支持巡察工作的协助责任。二是在2022年底全县纪检监察绩效考核中,未将巡察办列入考核范围,并明确今后不再将巡察办作为内设机构进行考核。三是已明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直接主持县委巡察工作,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协助协调县委巡察日常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不再联系县委巡察办组。四是加强会议统筹,已明确巡察机构科级干部不再参加县纪委召开的与巡察工作无关的调度会。

(二)落实自身管党治党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有待加强。

9.主体责任未能完全压实。

(18)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编印《澧县纪委监委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19)“灯下黑”问题处理不够严,宽松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线索处置案卷的评查实施方案》,对2018年以来的纪检监察干部线索案卷开展自查自纠,现已完成复核复查。二是明确所有内部受理问题线索纳入执纪监督专题会议、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精准确定处理方式。四是制定干部监督室业务知识学习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五是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并“点对点”制定防控措施。

(20)警示教育有疏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澧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方案》,建立本系统内处置的问题线索的通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加强十二条“负面清单”的学习教育。三是经常性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10.对重要领域风险防控重视不够。

(21)各办案部门存在廉政风险,但县纪委监委针对廉政风险点采取的防控办法不多,建立的制度不健全,督促监督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各岗位环节廉政风险排查,“点对点”制定了防控措施。二是制定《澧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方案》,规范受理和处置反映县纪委监委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三是利用“月月讲堂”、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加强一线办案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十二条负面清单”、监督执纪“十不准”等的日常学习教育。四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组织为家庭突发困难干部开展募捐、开展廉政家访活动等。

(22)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专题会议、培训会、业务测试等,开展审查调查安全教育,提升干部办案安全意识。二是严格落实领导首谈、安全首课制度,严格落实“八严禁”、“五落实”要求,确保不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事件。三是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

(23)保密安全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保密制度。二是下发《保密提醒(2023年第1期、第2期)》,开展保密知识培训,加强日常保密教育管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保密意识。三是组织开展了保密工作自清自查。

(2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财务专题培训,强调机关财务报销流程及要求,强化全员财务方面规范化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销行为。三是发动干部积极办理公务卡,要求出差住宿费必须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定期报销公车维修费。四是制定了《澧县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澧县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

11.工作作风不够严谨。

(25)形式主义禁而未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人员迅速进行整改,由本委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予以提醒。二是开展回头看,对2022年度干部述职述廉资料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已进行整改。三是严格把关,在今后对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仔细核对,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26)常委会记录不规范,记录中部分议题仅有情况通报,无研究讨论过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纪委常委会会议记录,要求完整记录研究讨论过程。二是制定了《中共澧县纪委常委会议事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纪委常委会会议流程,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27)公务员工资定档审核不细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学历认定不准的人员工资进行退缴。二是加强与县公务员局日常沟通对接。

(三)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存在一定偏差,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2.班子建设作用发挥待进一步夯实。

(28)分工调整过于频繁,影响整体效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二是规范班子分工,明确实行副书记分管、常委(委员)协管机制,遇有人事变动相关人员直接接替,2名退出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再作为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自问题反馈之后,已不再列席常委会议。三是在做好日常工作沟通交流的同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加强领导干部之间沟通交流,持续凝聚工作合力。

(29)对镇街纪(工)委书记选任把关参与度不高,镇街纪(工)委书记出现人选不能胜任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任前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任前把关。二是收集各乡镇、县直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并汇总形成人才库。三是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利用“月月讲堂”等多种形式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30)对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督促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沟通协调,报请县委进一步加强县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建立健全纪检机构。二是监督指导县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纪检机构依规依纪履职。

(31)向上争取支持解决机关现实困难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县政府已同意从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中调剂2台至县纪委监委。

13.人才队伍建设不够科学。

(32)干部培养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二是举行专题培训、“月月讲堂”、业务测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33)精干力量被抽调使用较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上级纪委对接,在抽调人员时尽量确保本委办案力量。二是制定片区协作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水平,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34)干部力量配置不合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选优配强纪检监察组工作力量。二是建立片区联动协作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水平,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三是制定培训方案,开展专题培训、“月月讲堂”等,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培训。

(35)内部人员调整幅度过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科学调整内部人员。二是对办案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确保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效率。

14.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强。

(36)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制定2023年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四大类十二项工作任务。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党建活动,组织各党支部前往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37)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委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党支部提醒各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督促各党支部迅速组织党员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资料进行查漏补缺。

(38)非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非党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迅速进行了调整。二是已与县委组织部工作衔接,按照党员发展流程,成熟一位就发展一位。

15.机关人事工作不规范。

(39)存在长期借调基层人员问题。纪检干部编制调整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将借调乡镇事业编人员按照违规借调整改要求,返回原单位。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借调的乡镇干部已全部返回原单位。三是提请县委对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整。

   四、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抓早抓小不够。部分线索长年积压。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五个纪检监察室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各纪检室主任确保积压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及时办结销号。二是组织案监室对所有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清底,2023年3月15日,对各纪检监察室下发了问题线索督办函,加强案件督办。三是加快线索办理。充分利用片区协作机制,统筹调度片区力量,加快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进度。四是建立《问题线索及案件督办机制》。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继续推进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对正在推进、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抓好整改,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针对问题线索积压的问题,严格整改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推进,充分运用片区协作机制,力争尽快完成整改。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扎牢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对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按照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部署,适时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巡察整改事项有无“反弹回潮”现象,整改中出台的制度文件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欢迎广大群众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36-3221313;邮政信箱:澧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电子信箱:lxjw313@163.com。